发改委审批权“分流”
2013年05月17日01:55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 [发改委审批权“分流”]
本报记者 定军 北京报道
5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本次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至此,本轮简政放权第一步已经踏出,取消和下放涉及经济领域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33项,其中,取消的有107项,超过80%。
而在3月份的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誓言,本届政府要下决心把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作为审批权最为集中的机构,国家发改委无疑成为此轮简政放权的主要对象。在已公布的117个项目中,国家发改委有15个项目审批取消(含国家能源局),12个项目下放管理层级,其中涉及投资审批项目的25项。
取消的项目包括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日产300吨及以上聚酯项目核准、乙烯改扩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F1赛车场项目核准等,甚至包括目前社会关注的PX(对二甲苯)改扩建项目核准。
对此,有关部门的回应是,减少投资审批是这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一个重点,国家发改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中国投资协会咨询专业委员会会长刘慧勇认为,上述投资审批项目的取消降低了计划控制,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什么项目具有投资价值,企业更清楚。
不过取消和下放审批权限,并不等于没有监管。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5月13日表示,“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同时,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中编办、国家发改委和人社部负责人向媒体解答减少行政审批相关问题时也强调,取消和下放部分审批事项,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政府事前审批的“手”放松之后,解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问题,关键是要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手”硬起来。特别是对一些明显违规项目,要采取断然措施,该叫停的坚决叫停,切实维护全国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和法制统一。
对取消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项目,将制定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管,查处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对取消的资质资格许可项目,将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推动提升相关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能力,加强合法合规监督。对下放地方政府的审批项目,将相应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地方政府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此外,还要从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上下工夫。比如财税体制、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和政绩考核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
作者: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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