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强捐不过分有违法治
“强捐不过分”的逻辑实质是对法治的不尊重甚至违背,是过去人治逻辑、粗放行政的延续。
江苏盐城下辖各县市区,多年来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的“博爱万人捐”活动捐款,并按级别规定数额。此举遭舆论质疑。对此,江苏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李新平日前回应,这些财政供养人群的收入相对稳定,对他们提这样的要求,“我觉得一点不过分”。
因为是财政供养,收入稳定,所以强捐不过分这种逻辑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所向披靡,有过“单位制”经历的人,哪个没“挨过刀”?这种逻辑的潜台词意味着“天下皇粮是一家”,所谓“国家的人”莫不是这部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即使捐款、献爱心这样属于个体权利的事,也必须褪去个人色彩,只有成为“公家行为”的一部分时,你才有了意义,否则就是离经叛道。
事实上,盐城的这种强捐只是“行政强捐”的一个缩影,这种带有浓烈计划经济行政色彩、缺乏法治思维的权力运行逻辑,运行多年相安无事,如今因为屡受质疑的红十字会,让其间的不合时宜之处凸显出来。
怎么不合时宜?因为在当下,权利意识、法治思维,所有与这些相悖的观念、行为都会凸显出来。如果因为公职人员吃皇粮就能以此对其“要挟”,那么今天以慈善名义强捐,明天就能以市容名义让大家上街扫马路,后天就能以经济名义强迫大家招商引资……
“强捐不过分”的逻辑实质是对法治的不尊重甚至违背,是过去人治逻辑、粗放行政的延续。
财政供养、收入稳定就应该捐款,这种不合时宜的逻辑如果还一如既往,红十字会的转型就更难指望了,而各种权力的越界和荒诞,就还会上演。
相关报道见今天A19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马九器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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