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明星基金经理原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总监李旭利老鼠仓案于上海高院开庭审理。下午庭审继续进行,在辩方出示了新的证据后,辩方检方辩论长时间胶着。李旭利称检方“太能猜",“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李旭利辩护律师周泽庭中提出上诉理由:一,一审决议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适用法律错误;三,对证据认定不公;四,没有证据证明李旭利指示李智君购买工行,建行股票,李旭利不够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李旭利老鼠仓案:
2011年9月,李旭利被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1071.57万元,2012年11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800万元人民币。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57万元予以追缴。
由于不服一审判决,李旭利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即2012年12月3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上诉状》。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