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
飞利信5月24日晚公告称,公司于5月23日下午与丽江市人民政府(甲方)签订了“平安丽江”综合视频管理系统项目租赁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82亿元,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4.10%。公司股票也将于5月27日起复牌。
据介绍,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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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包括社会治安综合视频管理、城市智能交通管理两个子系统。其中,社会治安综合视频管理系统总价为1.03亿元;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总价为7880.80万元。项目建设期自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租赁期限为8年。其中甲方每半年度向公司支付租赁费用,共分十六期支付完成。第一期至第十期,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 8.15%;第十一期至第十六期,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3.08%。
飞利信表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如该项目顺利实施,自2013年度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期顺延,将对2013年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同时飞利信也将于5月27日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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