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改革锁定金融能源铁路电信 民资“入铁”范围明确
2013年05月28日03:32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潜力将主要依靠金融体系的改革实现,而投融资体制改革是金融体系改革的核心。连续多年来,政府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投融资改革方面有诸多提及。
国务院最新批复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原则,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一财经日报》就最近5年来涉及的投融资意见对比发现,在民间资本的导入范围上,意见所指示范围逐步清晰,并最终锁定在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
目前来看,电信和铁路在引入民资方面动作较为明显。工信部近期正式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拟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可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报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城际铁路下放地方后,各地也在筹资筑路方面启动许多尝试。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曾告诉本报记者,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弹簧门”、“玻璃门”的普遍存在是民资难以入铁的关键。据记者了解,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领域。
意见指出,在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方面,要建立公益性运输补偿制度、经营性铁路合理定价机制,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领域创造条件。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通过股权置换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
长期关注铁路发展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去年的工作意见明确提出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今年提出对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可看做是铁路系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自去年下半年原铁道部将城际铁路下放以来,各地对地方铁路投资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从目前已经公布的城际轨道规划来看,仅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的总投资规模就高达3700亿元,其中2012年~2020年期间计划完成1180亿元。
上述人士称,铁路实现政企分开只是改革的第一步,此次意见对拆分中没有明确的配套措施,如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制度、运价制度等有所补充。意见的亮点在于,社会资本进入铁路的范围得以明确,有利于加快新建铁路项目的投资;根据方案,国家铁路总公司也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营效益。
事实上,地方已经率先在创新投融资上作出了一些尝试。2012年12月,温州城际铁路S1线向温州民间敞开融资15亿元。江西省政府已于近日同意由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发起设立江西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150亿元,计划首期发行50亿元,并于5月底前募集到位。
作为拆分后“航母”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在投融资改革方面并没有明显动作,但近期进行货运改革和发行200亿元中期票据凸显出铁总沉重的资金压力。上述人士分析,“变身”企业后的铁总在投融资改革上会有更大的动作。
此外,意见提出了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目标。
事实上,《政府投资条例》曾讨论多年,并一波三折。2010年,该条例的制定列入当年的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当年,国务院曾转发过《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但条例并未最终正式出台。业内人士对本报称,如今重启条例修订,很可能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加大、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加大有直接关系。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官方消息透露条例政策的制定进度,但随着政府放权市场的步伐加快,相关政策的制定必然加速。
作者:王子约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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