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事发三年后,证监会终于在近日公布了
宏达股份(600331.SH)内幕交易案的处罚结果:时任宏达股份总会计师包维春、时任
四川路桥证券部副经理冯振民、时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吴春永,2010年二季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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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为,三人分别被处罚款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内幕交易案中,同是获得宏达股份的内幕信息,冯振民操作的两个账户投资获利17988元,而吴春永操作的7个账户却亏损高达315.96万元。据知情人士透露,吴春永实际上充当了接盘者的角色。
深圳一位基金经理认为,上市公司给机构释放信息的情况非常多,但涉嫌内幕交易并且被调查的少之又少。在其看来,宏达股份此番撞上监管层枪口有其偶然性。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内幕交易案曝出,或同刘汉案有关。今年3月,宏达股份原董事长刘沧龙的堂兄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调查。在其看来,宏达股份内幕交易案调查结果此时出炉可能并非巧合。
“2012年初,吴春永就离开了交银施罗德。”交易施罗德方面称,并不知道吴春永的去向。
据一位知情人士分析,吴春永可能是被人利用。
据证监会披露,包维春获知宏达股份注矿计划后,2010年5月14日下午电话告知冯振民“宏达股份”近期可能有动作,可以逢低买入。
2010年5月17日晚,吴春永致电包维春询问宏达股份是否能买,包维春告知买了风险不大。5月18日,宏达股份停牌,5月19日,宏达股份涨停。
让许多投资界人士看不懂的是,单凭一句“风险不大”如何让一位成熟的投资经理动用7个账户的资金购买一只股票,动用资金达1880万元,该股还被拉至涨停。
因此,市场怀疑吴春永获得的消息应该更充分。“如果长期看好一个公司,大资金一般会缓慢建仓,避免对个股造成冲击成本。”上海一家私募投资经理表示,吴春永当时买宏达股份更像是急于建仓,生怕失去机会。
但结果是宏达股份复牌后,宣布终止重大事项,吴春永亏损315.96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吴春永可能被当做了接盘者。此逻辑也得到深圳某基金经理的认同:“上市公司对投资机构释放消息是有目的的,尤其是重大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 2010年5月14日买入宏达股份的冯振民在5月19日抛售了许多股票,即便当年6月7日复牌后该股跌停,全部清光股票仍获正收益。
深圳某基金公司基金经理表示,这类情况经常出现,比如
永泰能源(600157.SH)停牌前夕连续上涨,坊间也流传“重大事项”等利好。但今年2月19日突然跌停,次日停牌,可以解释的通的逻辑是,停牌前已经有人知道重大事项有问题,通过利好引入投资机构,以掩护自己离场。
更加蹊跷的是,在宏达股份内幕交易案中,除了吴春永投入的1880万元,另有1亿元资金来自何路机构,仍不知晓。他们为何在公司停牌前精准买入,有没有涉嫌内幕交易,外界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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