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退休警察赵明提出的“女骑警严重浪费公款且不实用”质疑,引来舆论热议。应赵明申请,大连市公安局公布了包括养马成本在内的女骑警有关信息,但这又引来关于避重就轻的质疑。
大连公安局回应称,女骑警也承担人民警察的基本职责。公布信息显示,女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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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以来,共开展巡逻执勤7000余人次,参加了4届
大连国际服装节的礼仪表演和保卫,以及大连市承办的历届“达沃斯”年会等大型活动的礼仪执勤和巡逻,均圆满完成任务。但既然未提到抓获嫌犯人次以及处理治安事件次数的数据,也就不免使人怀疑女骑警的实际战斗能力和作用。结合退休警察赵明“从实战要求出发,这些女骑警骑马巡逻,不如骑个摩托车或自行车更实用”的看法,人们似乎有理由认为,其所承担的警察职责只是面子上的。
那么,究竟应否因此取消女骑警呢?目前网民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女骑警既劳民伤财,又不适用于追捕犯人,中看不中用,应予取消。但相反意见认为,女骑警也是对景区犯罪的一种震慑,而且是大连时尚美丽的标志,因而不应取消。还有一些网民认为,既是花公共财政的钱,究竟是否取消女骑警就应广泛征询当地民众意见,而不能由领导武断拍板决定。
毋庸置疑,第三种意见是最为可取的。因为,包括领导和警察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性质上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女骑警的实际作用已有目共睹,那到底是否需要这种服务,应多听取大连市民的意见。而要最大范围征求民众意见,使所征求来的意见真正代表大连市民的心声,就要让想表达意见的每位大连市民,都能对此表达意见。然后由当地人大或政府根据各自权限和法定程序,将主流民意进行贯彻。这样做,既能尊重民意,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又合宪合法。如此,女骑警无论最终是去是留,都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自然可以排除任何争议。
总之,为使结果最大限度地体现出真实的民意,又培养市民的参与热情,在科技已高度发达的今天,有必要以每位市民都能亲自加入的主动参与方式,取代随意性很强、被动的传统调查方式。相信既热情又关心城市女骑警去留的大连市民,愿意通过新时代下对女骑警去留的表决参与,推进大连乃至全中国的发展进程,使令人瞩目的女骑警一事成为一个重要里程碑。
(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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