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保险常青:中国保险业偿二代细则有望2016年出台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经过近两年的酝酿后,今年5月中旬,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下称“偿二代”)的整体框架,并将其称为“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
“在制定偿二代过程中,既要吸取西方先进经验,又要立足于中国保险市场现状,还要留出未来发展空间。保监会在偿二代上花了很多精力。” 5月29日,慕尼黑再保险公司(下称“慕再”)中国区总经理常青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称。常青为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委员,并全程参与了中国偿二代框架推出过程。
相较传统资本监管模式,常青认为,偿二代把对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和风险暴露做了匹配对接,将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重视评估各项业务的风险,为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创造更有利条件。
事实上,保监会近两三年推出的放开投资渠道、车险费率改革等一揽子促发展新政,与科学配置风险资本的偿二代监管体系呈现互补关系。
“促发展和防风险,必须要有良好的平衡。”常青称。
按照现有进程,常青预计偿二代细则有望在2016年推出。“至少是试运行状态,这个时间甚至会早于欧洲solvency II。目前,风险资本量化等多项研究项目正在进行,准确出台时间要视项目进展情况和各家保险公司风险测试结果而定。”
面对目前普遍信心不足的中国保险市场,慕再依旧看好发展前景。慕再经济研究部日前最新发布的研究称,预计到 2020 年,中国将成为全球直保保费新增最多的国家,增加 4250 亿欧元。届时,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三大保险市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偿二代框架考虑的一个重点是,在趋同国际监管标准、以风险监管为导向的同时,需考虑中国未成熟保险市场的限制性因素,并预留出未来发展的监管空间。常青将其看做是偿二代的“独到”之处。
此外,他认为新监管标准下,公司偿付能力的绝对额并不一定会高于现有标准。例如,A公司只做车险业务,B公司全做巨灾业务,假设业务量相同,那么偿一代监管下对这两家公司的资本要求几乎没有区别。但从业务内容的风险来看,巨灾肯定大于车险业务风险(不考虑风险增加的因素)。但偿二代正在试图解决这一问题。
也就是说,偿二代体系下,对不同风险业务类型的资本要求会不同,量化更科学,要求公司所拥有的资本与承担的风险更加匹配,避免在偿一代监管体制下,存在的风险套利情况。
此外,偿二代也考虑了市场发展因素。仍以车险为例,传统理念认为车险为管理型险种,风险不大,小量资本即可覆盖。但常青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车险的风险在不断增大,主要体现在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提高等方面。偿二代监管体系下,对车险的资本要求应该也会逐步提高。如法国和德国,车险的风险资本占用也处于高位。
新出台的偿二代框架中,监管有三要素,“一支柱”强调定量资本要求,二、三支柱分别强调定性监管和市场约束机制。“这与市场发展阶段有关,西方成熟市场中,监管几乎已经没有促发展的责任,所以非常强调对风险资本量化的评估。”常青解释道。
“对风险资本要求的绝对额是否高于现行标准,目前还不能定论。”常青补充道。实际上,“二支柱”里定性的监管要求,包括对公司实施管理和分级,保监会目前已经在实施。“这并不是新东西,我理解的是监管部门把这些行为都进一步系统化,统一囊括在偿二代的模式里。”
另一紧贴国情的亮点在于,偿二代体系希望充分利用市场的约束力量,并不完全依赖保险公司的主动披露。
“要调动媒体、分析师、第三方等市场监督力量。”常青说。
北京保监局官方网站和行业协会自今年起,陆续上线了信访投诉数据披露、风险提示、消费者教育等栏目,试图加大对保险公司甚至关联银行违规行为的曝光度,激活舆论监督力量。
");
}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