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戈 6月3日晚,
五粮液((000858.SZ))发布公告称,5月31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院法律文书,该院已立案受理原告154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总标的额约为1910万元。
这其实是一桩陈年旧案,五粮液两年前发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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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违规事件。2011年5月28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就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当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年3月9日,媒体对五粮液在亚洲证券存放资金做了报道。深交所发问询函,要求五粮液说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在亚洲证券存放款项等问题。五粮液回复否认,并就此作了澄清公告。但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没有将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存放在亚洲证券款项须承担负责收回责任一事予以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
同时,证监会还查明,2007年,投资公司在中科证券的证券投资款已经被法院列为破产债权,五粮液未披露上述事实,直至2009年2月18日五粮液公告2008年年度业绩报告时才披露。
此外,2009年4月,证监会对五粮液现场检查发现公司2007年年报“关于供销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的录入出现笔误,建议五粮液尽快予以更正公告,但是五粮液一直未对数据差错及时更正,直到2009年8月18日才在2009年半年报中予以更正。
基于如上违规行为,证监会对五粮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万元、10万元及25万元的罚款。
就此次诉讼,五粮液称将依法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并称此诉讼案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不大。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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