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就是让中国人有尊严地活着
从内涵上来讲,我认为“中国梦”包括民族之梦、家庭之梦和个人之梦三个层面。民族自强、家庭和睦、个人幸福,是“中国梦”的精神实质。三者之间是平行关系,我们不能只强调个人的发展而忽略整个国家事业的有序推进,但也要防止因为过度强调民族之梦而忽视家庭和个人之梦,忽略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
在我看来,中国梦是有阶段性的。当前,我们要实现的,是社会与个人、物质与精神、发展与环境协调的富国梦。
“国强民富”是检验“中国梦”的首要标准。“国强”我们很好理解,就是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实力和先进性,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同,具备标杆作用。而“中国梦”最终落脚点是在“民富”上,老百姓富裕起来,日子好过,国家自然就会强盛;反之,国家强盛老百姓不富裕,这样的强国只会是昙花一现。
现在,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但是也存在着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就医就学困难、房价过高等问题。民生无小事,只有当城乡之间没有差距,人们真正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的时候,老百姓才能拥有较为丰富的物质保障。
此外,“民富”更应该体现在尊严上。如何让所有人都能“有尊严”地活着,我认为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的初次分配机制,让所有人在进入社会时享有同等机会,包括提供一个能让底层人向上流动的公平通道。其次,要引导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鼓励职业“去身份化”,职业不分贵贱,任何阶层市民都可享受国民待遇,任何职业选择都应该充分得到尊重。
(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摘编自6月4日重庆日报,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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