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披露本是件严肃的事情,但总有上市公司“马大哈”地犯错,犯错了也多是一纸公告改正了之。而近日,江苏上市公司
中超电缆,因为2012年业绩预告与最终正式报告的净利润相差较大,对公司高管进行了处罚。
利润前后相差太多惊动了交易所和证监局
今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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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电缆公布2012年业绩快报,预计公司当年可实现净利润7114万元,同比下滑11.49%。
然而一个月后的4月3日,公司2012年度正式财务报表出炉,当年的净利润只有5392万元,较之前预告少了1722万元,这一差异额占公司正式财报中净利润的31.94%。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股则(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确保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中超电缆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因此于5月22日向其下发了监管函。
而5月24日,江苏证监局也向中超电缆发布关注函。关注函表示,公司4月3日公告的《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2.52万元,占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94%。“经核查,发现公司2012年日常财务处理存在收入合并抵消、成本结转、期间费用跨期等多项错误,财务核算不规范引发信息披露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
惩戒数名高管第二大股东提前减持
中超电缆周一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监管函和关注函后,立即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公司表示,为了惩戒和警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罚,其中包括扣罚董事长、总经理3个月岗位工资的50%,分别为3万元、2.4万元;对财务总监、副总会计师给予内部通报批评,扣罚3个月岗位工资的50%,分别为2.1万元、9000元。
而对这次业绩披露失误负有主要责任的原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潘志娟,不仅职位被更换,而且被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处罚,扣罚3个月岗位工资的50%,计7500元。
此外,对涉及财务相关岗位的3名普通会计人员及1名复核会计人员也被更换岗位,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扣罚2000元。
不过让人疑惑的是,早在中超电缆发布整改公告之前,公司第二大股东就“先知先觉”减持。
5月22日与5月28日,中超电缆第二大股东康乐机械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合计减持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合计套现超5500万元。经过此次减持后,康乐机械还持有中超电缆1263.58万股,占总股本的4.98%。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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