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亏空”想象有意义,中储粮定位值得反思
5月31日,位于黑龙江省林甸县的中储粮直属库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粮食损失约1000吨,直接损失共约307.9万元。灾情罕见,损失惨重,是此次事故的重要特征。将近一周时间过去,此事的舆论热度还在延续,除却事故背后的诸多疑点,中储粮这家大型国有企业,也逐渐为人所知,其角色定位和价值是非,成为民众热议的焦点。
事故当天当地即发布通报,称火灾由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并排除人为纵火的可能。这样一个看似有些草率的结论随即引发质疑,鉴于储备粮关系重大,有着国家战略价值,按照常识,其消防设施及日常管理理应相对严格。而正是在这样的重点消防单位,粮库负责人解释此次事故时,竟将其归结于“意外”,强调“当天风太大,有七八级”。此解释过于牵强,加剧了民众疑虑,舆论继而普遍对粮库管理提出质疑。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粮库管理或的确存在漏洞,比如有报道就显示,这座核定容量为7.6万吨的粮库,实际存粮达到了15万吨,超负荷使用达一倍。而事发时,储备粮均为露天堆放,根据有关规定,中央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露天储存。粮仓管理不善是否此次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在接下来的事故处置中有待解答。
事实上,此次事故发生后,舆论质疑的焦点并不只是局限于管理方面疏忽,一种颇具想象力且不乏根据的观点认为,鉴于此前新闻报道提及中央巡视组将进驻各地,其考察对象就包括中储粮总公司,因此地方以大火遮掩储备粮亏空。这一传言很快被否认,但即便如此,对此次火灾背后的困局,尤其是对储备粮政策的不同意见仍然浮出水面,值得决策者思考。
批评多指向中储粮当前的角色定位,按照目前的规划,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主要肩负国家粮食储备、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职责。在非特殊时期,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价格被视为核心职责,中储粮日常工作多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比如“托市收购”政策即为激发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国家每年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这个价格时,由中储粮按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粮食,若是市场价格高于这个价格,则停止收购。
这样的角色定位导致中储粮总公司的垄断性质,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储备粮价值缩水而粮食储备工作几成负担的今天,储存着海量粮食物资的中储粮势必会淡出民众视线,对其职责落实的监管也容易忽视。此次林甸粮库火灾发生后,储备粮亏空这样的传言不胫而走,上述背景值得注意。近来有媒体报道中储粮的政策性业务与市场性业务的“双轨制”纠结,提及该公司介入竞争性的市场业务,而今年5月初,审计署发布的中储粮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多家分公司部分直属库通过出售给关联企业再回购的方式,将存储在本库的临时储备粮和最低收购价粮,转为中央储备粮或用于对外销售,从中获利。
发生在国家粮食储备库的严重火灾,如今官方尚未公布详细的事故总结报告。此次事故或的确由偶然因素导致,但中储粮总公司的定位以及绵延已久的相关政策亦有必要检讨,并及时弥补现有缺陷,这比一般性的灾难反思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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