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事缜密、策划周详的产业资本而言,其在举牌上市公司后往往伴随着一系列后续动作,尤其是在初期通过举牌搜集到大量股权筹码、并度过一段“场外观察期”后,产业资本大多会将“进驻董事会”定为新一阶段战略目标,显露其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野心
⊙记者 徐锐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编辑 邱江
作为资本市场中的“举牌专家”,经验丰富的茂业系对上述 “套路”可谓运用自如。据
大商股份昨日所发公告,茂业商厦在完成举牌4个月后,已于近日向上市公司递交临时提案拟修改《公司章程》,而该提案的核心内容则是增加了“持有(或联合持有)公司3%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并有意将“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条款删除。茂业系的上述提案,将其进入大商股份董事会的意图显露无遗。
无独有偶。
中百集团昨日公告亦显示,此前曾两度举牌中百集团的新光控股日前也要求改选董事,并将其提名的两位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管该项提案因不符合中百集团《公司章程》而未获董事会通过,但亦从侧面显示出新光控股有意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迫切愿望。
去年以来,产业资本的举牌并购操作(对象以商业百货类个股居多)频现资本市场,而举牌方借助持股优势谋求董事会席位的案例亦已日渐增多。除上述两公司外,曾连番举牌
汉商集团的卓尔控股,其“掌门人”阎志刚刚于上月末顺利当选汉商集团董事;同样,去年曾三度举牌
东百集团的丰琪投资,其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较早前也已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派驻了两名高管。
回看以往众多举牌案例,一些金融资本乃至自然人举牌上市公司时,大多是充当财务投资者的角色,举牌目的则单纯出于获得投资收益的考虑,且由于持股周期不确定,该类举牌方一般不会派驻代表进入上市公司管理层。相比之下,产业资本举牌后,则更在意寻求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话语权”。那么,其深层用意又是为何?
“在持股数达到一定规模后,举牌方向上市公司董、监事会派驻高管本身无可厚非,而产业资本的真实意图也各有不同。”某券商分析人士对此称,若举牌方与标的上市公司产业关联度较强,那么其急于获得经营决策权应是为了更深程度了解上市公司,为日后合作创造机会,属于战略投资的性质。反之,如果是产业同行“不请自来”强势举牌并有意争夺控股权的话,其相关行为势必会引来大股东的反击,在此背景下,举牌方在董事会安插“内线”则可能提前获悉对方“底牌”,甚至通过先行防备来“搅局”对方的反击计划。
但亦不可否认,一些产业资本在举牌初期便抱定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的投资策略。如茂业系,其在2008年末趁股市低迷之际大举“吃进”深国商(即
*ST国商)股票,“篡位”之意昭然若揭,但在此后换届选举中“完败”于郑康豪后,茂业系随即转为财务投资,并从2012年3月起大举抛售股票,最终携“厚利”撤退。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