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6日讯,随着新基金法的实施,券商和私募机构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将正式开闸。业内人士指出,受制于“一参一控”,券商将需要在同时控股的基金公司和券商资管间作出选择,券商或展开新一轮对基金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战。
据大智慧通讯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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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开展公募业务的形式是以控股基金公司的方式开展业务。中信建投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透露,近期公司内部会议称,公募业务一律放在控股基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将不单独参与公募业务。
券商开展公募业务依托控股基金 据大智慧通讯社调查,目前券商开展公募业务的形式更倾向于以控股基金公司的形式。中信建投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透露,券商或展开新一轮对基金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战,近期公司内部会议称公募业务一律放在控股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将不单独参与公募业务。
中信证券(600030.SH/06030.HK)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士也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公司也更倾向于将母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公募牌照合并,但也不排除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
德邦证券相关人士也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公司目前的公募业务暂由基金公司做,还未将资管部门和基金公司进行整合。他还表示,一旦开始整合,还面临很多法律障碍,如果单设子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也需要考虑。以前券商资产管理部门和基金公司都能做的业务,现在只能一个部门做,如果把公募业务从基金公司剥离,基金公司也只剩下一个空壳,不是管理层希望看到的现象。
据报道,5月下旬证监会邀请20余家券商参与了有关公募业务开展等内容的座谈会,券商开展公募业务的三条路径曝光:一是券商将派驻人员从参股基金公司撤回,由母公司持有公司公募业务牌照,以独立一级部门形式开展公募业务;二是设立资管子公司,比照基金公司管理模式,在子公司下设立独立公募业务部门,开展公募业务;三是控股基金管理公司,将母公司和基金公司公募牌照合而为一,将现有资管大集合整合入基金管理公司。
券商筹谋基金公司控制权 目前,为筹备公募资格,券商积极备战基金公司控制权争夺。
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排队待批的基金公司数量为7家,其中5家大股东为券商,如中信建投证券持有中信建投基金55%股权、华福证券持有华福基金76%股权、国开证券持有国开泰富基金66.7%股权、华西证券持有华西群益基金51%股权、湘财证券持有湘财三星基金60%股权。
上述中信建投资产管理相关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虽然目前还在排队待批,但最终获批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是时间问题。
据统计,目前券商已设立资管子公司的仅有东方证券、国泰君安、浙商证券、
光大证券(601788.SH)及
海通证券(600837.SH/06837.HK),
兴业证券资管子公司仍在证监会排队等候审批;而参股或控股基金公司的券商有41家,其中15家券商持有基金公司股权的比例恰为49%。
随着去年9月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放开了主要股东的“49%”持股线,券商或更倾向于控股基金公司来参与公募业务。中信证券在49%持股红线政策放开后,率先收回华夏基金10%的股权。
券商要在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作出抉择
对于券商资管发行公募基金是否适用“一参一控”的法规,业内存在颇多争议。
争议的根源在于,部分基金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券商,而券商资管公司的控股股东也是券商,如果二者同时开展公募业务,似有违反2004年正式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之嫌,即俗称的“一参一控”。业内人士猜测,若这一规定被确认适用,部分券商需要在同时控股的基金公司和券商资管公司之间作出抉择。
根据新修订的《基金法》第十二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而根据证监会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按照《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依法申请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依法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这也就意味着,券商资管若想开展公募业务,首先要向证监会申请公募业务资格,而这便有可能触及证监会最初设立的“一参一控”法规。
发稿:高欣/曹敏慧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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