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券公司申请公募牌照须经历四个环节
2013年06月07日16:32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证监会新闻发言人7日下午介绍,证券公司申请公募牌照须经历四个环节:一是所在地证监局、基金部、机构部、信息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联合现场检查;二是证监会机构部对申请人出具相应的监管意见;三是申请人持现场检查结果及机构部监管意见向证监会申报申请;四是基金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批准。
与基金公司的设立相比,该审核流程明显缩短,体现了共同监管协同监管的要求。发言人同时表示,证券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申请牌照要符合基金法及各现行有效的规章要求,如避免利益冲突、同业竞争和人员兼职方面的要求。
作者:马婧妤 郭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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