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娇嗔式罚单”治不了超标排污
据佛山有关部门分析,除了排污企业“打游击”之外,违法违规企业受罚金额低正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在2010—2012年佛山市环保处罚中,佛山市南海粤冠口腔医院超标或超总量排污,并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被处罚了21元,堪称最小罚单。(6月8日《新快报》)
在一些城市里,市民随
地吐痰,就要被罚50~100元,发现在公共场所抽烟要被罚200~500元,乱贴、乱画要被罚200~1000元。既然行为单位已超标排污了,排出的量再小,也不会比一个人吐一口痰、抽一口烟,在街道上乱贴一张单、乱画东西的公共危害小,“21元排污罚单”,也真亏得开出手。
对一个超标排污的行为单位,只罚了21元,报道中没有特别的说明,公众无从知晓背后的原因。但无论如何,“21元”与“超标排污”是极其不对称的挠痒痒都产生不了快感,倒是象征意义昭然若揭。是“心太软”也罢,有隐情也罢,这样的一份罚单,只能叫是情人间“你好坏”般的娇嗔,于治超标排污本身根本无益。
执法单位对超标排污开罚单的主要作用,在于对违规行为实行处罚,制止超标排污。“21元排污罚单”,于超标排污行为单位是一份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罚单。违规、违法成本低得可以忽略不计,如何能产生痛感?产生不了痛感的罚单,不仅起不到正面作用让违规、违法单位不再超标排污,相反,只会让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
有资料显示,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已呈现成片的土壤重金属超标,很多河流成了“黑水河”、“红水河”,甚至成流域性势态,导致地上寸草不生,空中弥漫粉尘和恶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画面,都是多年以来违规、违法排污留下的欠账。其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但与相关部门对违规、违法排污的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处罚起来“心慈手软”等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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