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汽油实名制”没有抓住问题根本
近日,厦门开始执行严厉新规:个人一般不得罐装购买汽油,确实需要必须先申请、开证明,实行“实名制”登记。此外,全市各加油站严禁向无牌无证非法汽车和摩托车加油。摩托车加油需出示摩托车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经验证后
方可加油。(6月15日《海峡导报》)
显然,厦门对罐装购买汽油实行实名制,与6月7日发生的公交纵火案有关。官方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陈水总携带汽油上了闽DY7396公交车制造了惨案。实行“汽油实名制”就是为了防止汽油再次变成“伤人工具”,尽管此举初衷是善意的,但是,恐怕起不到多少积极作用,这是因为,从汽油监管入手,还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
首先,“汽油实名制”并不能有效防止汽油“伤人”。汽油不同于管制刀具,管制刀具相对好认定、好防范,而汽油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公共品,很难有效防范。比如,加油站能否始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是一个未知数。据悉,虽然加油站目前拒绝给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加油,但没有在进一步核实比对摩托车行驶证真实信息的情况下就给加油,说明这样的漏洞不少。
我们要意识到,加油站是一个商业机构,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那么,今后就有可能为了利润而去随意卖油。即便加油站愿意落实“汽油实名制”,也不一定能有效识别相关证明的真伪。因此,指望加油站落实“汽油实名制”似乎不太靠谱。即使“汽油实名制”真正落到实处,也并不等于汽油这一“伤人工具”被有效防范,因为合法购买的汽油也有可能被非法利用。
其次,汽油并不是厦门公交纵火案发生的根本原因。从纵火案犯罪嫌疑人陈水总的低保申请材料等信息来看,陈水总纵火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个原因是陈水总的生活困境没有得到改善,即民生问题没有解决好。另一个原因是,陈水总的悲观厌世情绪没有早发现、早引导。如果我们不从陈水总的生活困境反思,恐怕很难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解药。
笔者并不是在此替陈水总纵火、伤人行为辩解,而是因为包括厦门公交纵火案在内的很多“报复社会”的案件,既有行凶者的个人原因也有公共原因。如果我们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各种事件发生之前,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某些社会底层人群的不满情绪就可以得到一定舒缓甚至化解,“报复社会”的可能性就会减小。
再者,构筑社会安全网要抓住关键环节。在笔者看来,防止类似公交纵火案重演,关键不在于防止汽油被利用,而是要从城市公共管理的关键环节入手,比如,对公交车、地铁要加大投入,防止一旦发生事件伤害面过大;同时,加大公共交通工具的安监投入;另外,要有科学通畅的应急逃生路径,这样就能避免伤亡或者减少伤亡。
也就是说,“汽油实名制”还不是防止公共事件发生的“灵丹妙药”,真正的“灵丹”是解决民生、公平、公正、透明等社会问题;真正的“妙药”是加大公共安全保障投入和制度建设,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增强威慑力。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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