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今天上午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下称“上清所”)获悉,从6月17日开始,该所将办理中期票据登记托管结算业务。此前,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相关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是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进行。上清所今日发布公告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2013年6月17日起,该所将开办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上清所与中债登是我国银行间债市的两大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其中,中债登成立于1996年,一直是银行间债市的主要托管机构,受到财政部、央行和银监会的多头领导;上清所成立于2009年,旨在提供以中央对手净额清算为主的直接和间接的本外币清算服务,由央行主管。
此前,中票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一直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债登”)承担。这并非银行间债市托管的第一次割裂,从2011年9月起,央行已经将短融托管转移到了上清所;此后央行又陆续将超短融、定向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和证券公司短融等品种的托管转移到了上清所。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中债登托管各类债券的总量约25万亿元;上清所托管总量为2.25万亿元。多位市场人士称,预计存量中票将继续在中债登托管,而新发中票将逐渐“搬家”至上清所。中票期限一般为1~10年,是我国最重要的中长期债券品种。截至今年5月底,中票存量规模高达2.73万亿元;前5月中票发行量超过4000亿元,远超企业债和公司债。
上清所公告显示,中票发行应在发行前与上海清算所签订《发行人服务协议》,开立发行人账户。发行人应在发行前,向上清所提交当期发行文件并通过上清所网站进行公告。同时,上清所为中票交易提供清算结算服务,并提供代理付息及兑付服务。另外,发行人可通过上清所网站发布中票定期持续披露文件、重大事项临时披露文件等。根据上清所《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办法(试行)》,对于期限大于1年的中票产品,按照不同发行规模,其发行登记费率为0.9/10000~1.15/100000,付息兑付服务费均为0.5/10000。据此粗略估算,若上清所中票托管规模达到1万亿元,每年将为其带来约1.5亿元的收入。
作者:董云峰 于舰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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