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兴龙
半年以前,三一重工总部迁址曾引发了一轮“口水战”,3起间谍案,1起绑架未遂案……让两家工程机械龙头企业的积怨集中爆发。6月18日,中联重工4位独董联合发布报告称,通过独立调查,“间谍门”事件客观存在,不过中联重工与炮制间谍案、谋划绑架
无关。
近期,三一重工与中联重工的竞争骤然激化,从“口水战”升级为“肉搏战”。这份调查报告出炉注定无法平息双方的矛盾,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中联重科独董“建设共赢市场环境”的呼吁恐难实现。
新版间谍故事
在2012年年末的报道中,三一重工自述曾陷入到三次间谍案之中。第一次:2009年10月,三一重工涉嫌非法窃取中联重科等34家同行商业秘密;第二次:2011年6月三一重工涉嫌雇佣“黑客”,攻击中联重科OA系统;第三次:三一重工在本地高校毕业生中发展商业间谍,用技术手段窃取中联重科商业秘密。
在6月18日的公告中,中联重科独董们表示,他们委托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共同就相关媒体报道中涉及中联重科的内容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他们认定“间谍门”事件客观存在,但是否认中联重科与事件有关。
对于第一次间谍案,三一重工副总裁梁林河曾表示“中了中联重科的圈套”,一位市场部副部长建议购买监控设备搜集信息,此后遭到警方搜查查封。这名市场部经理被发现拥有中联重科的集体户口,并事后去了中联重科工作。
然而,调查结果称,经司法机关查明,三一重工员工文某确有利诱、收买中联重科员工张某,并非法获取中联重科商业秘密的行为。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期间文某户籍关系挂靠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该中心可为包括中联重科员工在内的社会公众提供户籍管理服务,但并不限定于仅为中联重科员工提供户籍管理服务,不存在文某拥有中联重科“集体户口”的情况,文某从未与中联重科建立过劳动关系。
同时,第二次间谍案中的“黑客”身份得以曝光。据中联重科独董介绍,经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查明,应三一重工员工杨某搜集中联重科有关销售方面机密材料的要求,齐某等四人确有以非法入侵中联重科OA服务器系统,并非法获取中联重科机密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该行为导致中联重科大量机密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
此外,第三次间谍案的管辖权之争最为激烈。三一重工曾质疑,公司注册地在长沙,但是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却是汉寿县公安局,中联重科报案舍近求远存在人为操纵公权的嫌疑。
对此,中联重科独董解释称,2012年“间谍门”事件,系三一重工员工涉嫌侵入中联重科汉寿工业园售后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器非法获取数据,中联重科向汉寿公安局报案符合司法管辖规定。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三一重工员工黄某、中联重科原员工甘某涉嫌利用盗用中联重科员工账号的方式入侵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分公司售后服务计算机系统,非法获取中联重科商业信息数据,犯罪嫌疑人三一重工员工刘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呼吁建共赢环境
在迁址时,三一重工“控诉”曝出的猛料莫过于——掌门人梁稳根之子梁在中曾遭遇绑架未遂,以及海关部门“蓄谋”稽查。
2010年7月,梁在中在前往宁乡的路上,被一辆精心伪装的假警车尾随,装扮成警察的歹徒上前将其车拦下,并密谋将其绑架。在遭遇辣椒水、催泪瓦斯等袭击后梁得以侥幸脱逃。该案最终告破,不过主犯在抓捕过程中蹊跷自杀。后来梁在中得知,绑架者曾在其车内秘密安装GPS定位系统,绑匪曾尾随伺机作案达数月之久。
一年多之后,2012年3月,梁在中的助理在国际邮局领取邮包时被误认为是梁在中本人,布控的长沙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将其带回海关,指控其有走私行为。三一重工质疑执法过程有诸多疑点,例如审讯室旁边提前安排大量媒体记者,对逮捕过程全程拍照。
对此,中联重科独董们的调查报告被一笔带过,称“经对长沙县公安局、绑架案被告人之辩护人调查确认,该事件与中联重科或中联重科员工无关”;“梁某被海关稽查事件系长沙海关独立执法,与中联重科或中联重科员工无关”。
从近期事件发展来看,三一重工迁址并没有改善市场环境,其与中联重科的竞争已经从“口水战”升级为“肉搏战”。5月25日,三一重工新品上市推介会上,双方员工爆发冲突,出现人员受伤和车辆被砸等情况。中联重科独董们呼吁:应该理性地面对市场竞争中发生的各种利益冲突,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包括企业、媒体在内的各方主体应共同努力,携手共建合法、有序、共赢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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