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规定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规定显示,国家能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局长1名、副局长4名。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此外,国家能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
在人员编制方面,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含监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