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6月19日讯 安信信托(600816)周三晚间针对媒体报道作出澄清,称文中所称“昆山纯高案”案被初步认定为“营业信托纠纷”,即“抵押关系无效”的说法不实,并透露了该案的判决结果。
根据上海二中院的判决,被告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
原告安信信托优先受益权本金1.06亿元,罚息1400万元,以及从2012年9月2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罚息,另外还包括律师费100万元。
若昆山纯高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安信信托可以与被告协议,将被告在昆山和上海的部分物业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归被告戴海峰、被告戴小鹏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昆山纯高清偿。
对安信信托其余诉讼请求,判决未予支持。
安信信托表示,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断吸取其有益部分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 (全景网/雷震)
https://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06-19/600816_20130620_1.pdf
作者:雷震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