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1日表示,支付宝于2012年完成了基金销售支付机构的相关备案并开展相关业务,但此次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违反了有关规定。
作者:毛建宇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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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1日表示,支付宝于2012年完成了基金销售支付机构的相关备案并开展相关业务,但此次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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