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同意恢复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维C银翘片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6月21日发布消息称,经调查,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药业)的产品与香港卫生署通报的维C银翘片无关。
事起于6月18日,香港卫生署发布通报,呼吁市民不应购买或服用一种标示为“维C银翘片”的口服产品,因为该种产品可能含有多种未标示及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服用后可能危害健康。该通报同时配发了一张由同安药业生产的维C银翘片瓶装产品图。
据香港卫生署发言人解释,“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曾被用作止痛之用,但因其可引致严重副作用,已分别于1983年及1984年在香港禁售。“非那西丁”会引致溶血性贫血、变性血红素血症及硫血红素血症。“氨基比林”则会引致粒性白血球缺乏症。
有专家透露,由于对肝肾和血液系统损伤过大,“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两种成分在海外早已被淘汰,中国内地目前是禁止这两种成分单独使用,但复方使用仍被允许。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6月19日晚两度通报称,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已对同安药业生产的与香港卫生署发布图片上相同批次维C银翘片进行了抽样检验。初步检验结果显示,未检出非法添加的“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成分。国家食药监总局还称,对同安药业维C银翘片的多批次检验正在进行,检验结果将及时公布。
当时,同安药业被责令暂停相关产品销售。不过,同安药业销售负责人对早报记者称,该公司的维C银翘片已经生产20多年,不可能含有香港禁用西药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
6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再度发布消息称,该局委派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赴香港卫生署进行了现场比对取证。根据香港卫生署提供的通报函,香港医院管理局所检验的产品样本是由患者交给医院化验。香港医院管理局接收产品样本是已开封的产品塑料瓶,内装有一粒白色药片,没有外盒和说明书,香港医院管理局在检验前已拍照留证。根据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比对,同安药业生产的维C银翘片为绿色薄膜衣药片,香港医院管理局所检验的是白色药片(素片),二者的颜色外观完全不相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日还称,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已对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8个批次维C银翘片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包含与香港卫生署网上配发的图片显示相同批次产品。8批样品检验全部符合规定,产品含有的3个有效成分“维生素C、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均已检出且含量均符合规定;对于香港方面检出的非法添加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检验的8批样品中均未检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与香港卫生署的沟通,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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