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中国网6月27日讯 近日,中国网财经中心接到多名河北省衡水市北滏阳村村民投诉,称村干部与开发商“勾结”,私自卖掉村中耕地百余亩,并蛮横拆除村民住宅,众多民房被开发商直接断水断电。
河北衡水北滏阳村一杜姓村民日前对中国网记者称,2010年3月,北滏阳村村干部私自将村中百余亩耕地卖给河北衡水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博宏地产”),在未变更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强行开建商品房,同时切断村民水电,并对民房进行大肆破坏,导致800余名村民“无家可归”,租房的租房,搭帐篷的搭帐篷。
“现在,因为房屋安置、医保社保都不到位,村里800多农民失去耕地,未来生活来源没有保障。”据该村民描述,开发商还指使有黑社会性质的无业人员,对民房砸门窗、扒墙头、抢电线,在民房周围挖出深达10米的大坑,以困住村民出行。 杜姓村民气愤地说,年迈的父母近日因惊吓过度,已多次住院。
“在村民们谁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耕地就被征用了。”该村民称,他找到北滏阳村村委会问耕地征用的具体细节,村委会负责人让找“乡里”,乡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又让村民找村委会去问,“我们就这么被来回踢皮球,没人能给出一个解释”。
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今日多次联系衡水市桃城区何庄乡北滏阳村村委书记王大红及河北衡水博宏地产董事长闫伟,二人手机均未拨通。之后,记者又分别通过手机向王大红与闫伟提出“征用耕地是否经村民大会同意并通过村委会决议?”、“该商品房项目是否通过相关审批”、“是否对民房强行断水断电?”等相关问题,截止发稿时止,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明确规定, 征收土地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此外,2010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亦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记者 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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