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暴露出了金融创新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挑战,美国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2011年11月以来,中国“一行三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继挂牌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步入制度化轨道。
在6月29日上午举行的2013陆家嘴论坛“金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与实践”专题会场上,这些新成立机构的负责人均通报了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并发言表示,随着新的金融产品不断涌现,消费者金融保护面临重要挑战,目前“一行三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都还处于起步阶段。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表示,自去年12月26日成立以来,人行消保局目前已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并且发布了规定性的文件,并推出了金融消费权益咨询保护热线电话12363,已在西安、武汉和上海总部三个省市开通试点。并且也推出了一些规范性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针对突出问题进行监督监察。
“特别针对目前特别突出的个人信息的一些泄露,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我们正在做一些监督检查。” 焦瑾璞透露。
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刘元介绍,“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是该局的“十六字工作方针”。
刘元强调,银监会消保局将通过监管手段来督促指导商业银行在设计、评估、审计他们的产品的时候,就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要素镶嵌在业务流程当中,在产品进入市场之前就要有所体现。从根源上来说提前防止不必要的产生。
“银行业的金融机构是消费纠纷或是消费者投诉受理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银监会消保局处理的是重复投诉,也就是二次投诉。”刘元表示,当金融机构在第一次接受投诉进行调节没有达到消费者的满意,消费者再次投诉的时候消保局会受理,然后进行必要的调查、调节和处置。
作为“一行三会”中最早挂牌设立的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其各项工作开展也走在前头。该局局长李世玲表示,消费者的教育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另外保险诚信体系建设也在起步中,目前在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共同牵头下,关于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诚信指标正在研究中,未来也将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实施惩戒机制。
焦瑾璞表示,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时面临四大挑战。第一是法律不健全,没有上位法,原先的制度基本上是散落在各个部门,怎么把它规范起来,还是要花费一些时间的。第二个挑战是如何调节处理金融行为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之间的关系。第三个挑战是面对众多金融产品如何进行检测和规范,第四是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自觉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到他们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中。
作者:彭洁云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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