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人们常常提到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配套措施。存款保险制度是20世纪30年代从美国开始实行,后来世界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存款保险制度。
但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乔依德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并不能真正起到防止银行风险。美国90年代的储贷危机和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存款保险制度能否保护小储户的利益?也不一定。富人可以将存款放入几个不同的银行或不同的账户,这样可以有效地利用存款保险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存款的目的(美国以前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是10万美元,金融危机后调整到25万美元)。
一些人认为,由于中国的银行有国家隐性担保,这样会产生道德风险,所以必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乔依德认为这种逻辑存在问题。因为,如果把隐性担保变为显性担保,会鼓励储户和商业银行的冒险行为,造成更为严重的道德风险。因此对此问题,需要冷静考虑,综合权衡。
作者:严婷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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