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丽靓
“现在整个经济形势不如以前,国企以及中央企业的利润增长放缓,这个时候提高上缴红利的比例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针对近期进一步增加国有资本上缴利润比例的呼声,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许保利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2年中央决算报告时,一些常委会委员指出,2012年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达到2.1万亿元,但通过国有资本预算,集中收上来体现在财政收入中的只有900亿元左右,占比不到5%;更为重要的是,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再投入,90%返回到国有企业,“体内循环”特征明显。因此,建议进一步增加国有资本上缴利润比例,主要应用于民生补偿、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发展。
按照目前的规定,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为10%,资源类央企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为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为5%,烟草类央企为20%。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未来三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继续提高。
财政部6月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1-5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841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619.6亿元,同比增长13.8%;地方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221.4亿元,同比下降10.6%。
“今年的经济形势还是不太乐观,现在上调国资收益的比例对于企业来说是有压力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认为,除了上缴红利之外,国企每年缴的税费是不变的,在利润这一块体现所有者权益问题上,维持去年的水平已经不错了,一些特别困难的行业可能还得降一降。
刘瑞认为,去年经济形势不太好,利润上缴的少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利润上缴比例的问题不能像税收一样固定不变,要根据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的好坏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好坏一事一议。
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连起则认为,“现在上调国资上缴比例是有空间的,特别是烟草等资源垄断型企业。”他指出,国有企业的利润是全民共享的,应结构性提高央企净利润上缴水平,一方面能够抑制企业的投资冲动,另外,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承担特定转型时期全民社保和养老金缺口的责任。
张连起认为,目前国有企业资本金管理模式是不合适的,像资源垄断性企业特别是烟草企业要大幅提高上缴比例;另外,金融行业也应放进来,而对于一般制造业、产能过剩以及军工等企业则可以有所扶持。
他指出,用中央企业净利润弥补全民社保基金,是全民国有资产变现和分红的过程,是全体人民分享国企改革成果的必然结果。理应在保障和改进民生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是中央企业体现社会价值的关键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阶段中央企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机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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