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监管当局警告德意志银行首尔分行,涉嫌在没有业务许可情况下操作经纪业务。这是德行在韩国遭到的一系列处罚中最新一起。
韩国金融监管服务局(FFS)周四声明:“在2009年到2011年期间,该分行为德意志韩国证券公司和14家客户的海外债券发行充当中介,而它并没有经纪牌照。此外该分行还在未经客户许可的前提下披露了客户信息”。
德意志银行发言人 Michael West说:“德意志银行尊重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并将积极改革在韩国的治理结构”。
FSS对德意志银行首尔分行发出的是“机构警告”,而不是更为常见程度较轻的“机构警惕”。根据韩国当地法律,对于任何在3年内遭受3次机构警告的公司,监管机构有权暂停其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
FSS说在8月16-9月5日调查中,发现德银首尔分行存在“系统性违反”韩国资本市场法律。FSS还警告了该行9名高管和员工。
这不是德意志银行首次遭到韩国监管机构警告。2005年德银首尔分支收到了FSS未公开的“机构警告”,不过由于时间超过了3年这次警告不计入会导致停业的3次警告之内。
2011年德意志韩国证券因涉嫌操纵市场,被禁止6个月从事部分业务。监管机构裁决该行在2010年11月11日,进行了不恰当的期货和现货股市套利,导致韩国Kospi 股指在该交易日最后10分钟剧烈下跌。
德意志银行当时说对于监管部门调查结果“感到失望”。来源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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