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唐曜华
继宣布撤销10赤城投债信用等级之后,大公国际今年6月底以来还下调了3只城投债的评级,下调的原因主要为“2012年应收账款质押偿付资金未打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这3只被大公国际下调评级的城投债分别是09九江债、10襄投债、09长城开,其中09
九江债、10襄投债的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09长城开的信用等级由AAA下调至AA+。3只债券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不变。
增信措施失效
上述3只城投债的担保方式均为应收账款质押,此次被下调评级的主要原因就是大公国际认为3只城投债的应收账款质押这一增信措施已失效。
上述三者的发债主体分别是九江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九江城投”)、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简称“襄阳建投”)、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春城开”)。
按照襄阳建投与襄阳市政府授权襄阳市财政局就襄阳市内环线工程项目签署的《关于襄阳市内环线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简称“BT 协议”)的约定,2011~2013年襄阳市财政局应向襄阳建投为10襄投债应收账款质押专门设立的监管账户分别支付0.87亿元、1.74亿元和2.61亿元。
“但自2011年起襄阳市财政局一直未按协议要求将项目回购款支付至公司监管账户,导致应收账款回收进度和金额长期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大公无法判断该项目BT回购款余额,10襄投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已失去增信作用。”大公国际在6月底发布的跟踪评级报告中称。
09长城开的问题与10襄投债类似。按照相关协议约定,长春市财政局应分别向长春城开为本期债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专门设立的监管账户支付6.95亿元、6.74亿元、6.53亿元和6.32亿元。但自2009年起长春市财政局均未按协议要求将项目回购款支付至公司监管账户。
“关键看地方政府是不是真的缺钱,地方政府是因为没重视才没将钱按时打入监管账户,还是确实缺钱导致未及时将应收账款打入监管账户。”某证券公司债券融资部人士称。
应收账款未打入指定的监管账户可能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企业根本没收到应收账款,第二种情形是企业收到应收账款但收款账户不是约定的监管账户。
09九江债便属于二种情形,九江城投2012年虽然分别于11月28日、12月31日收到九江财政局支付的合计3.3亿元应收账款,但第二次支付时间迟于约定时间,支付总额3.3亿元也低于约定金额3.4亿元,并且这笔资金并未打入约定的监管账户。
发债人合并报表范围
受关注
除了应收账款未按时打入指定账户外,还有的城投公司因为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等原因被评级机构下调评级。
以襄阳城投为例,原先控股的襄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去年增资后襄阳城投的持股比例降至49%,不再纳入襄阳城投合并报表的范围。
“随着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襄阳城投主营业务板块减少担保收入和工程收入。”大公国际在跟踪评级报告中分析称。
被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调评级的12蒙高新也同样受累于失去对子公司的控股权,12蒙高新的发债主体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失去了对滨河建设的控股权。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认为,这令该公司的投融资主体地位将受到一定影响,所获得的政府支持可能会因此削弱。
“地方融资平台面临的更大的挑战来自于融资渠道收窄,目前银行平台贷款依然坚持降旧控新,发债审批已放慢,通过银行理财、信托、资产证券化等渠道融资也遭遇全口径监管带来的制约。”上述证券公司债券融资部人士称。
作者:唐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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