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1个多月的宏达新材(002211.SZ)昨晚发布了2013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亏损约8000万元~1亿元,这部分亏损基本上由于一场事故而导致。
宏达新材公告称,2012年11月8日,原长江分公司(现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利洪公司”)发
生有机硅副产品灌装火灾事故以后,公司加速整改,于2013年1月份逐步开车处理副产品,并同步做全面开车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于各方面原因,公司实际恢复生产的时间进度未达到预期效果,使得公司各方面成本大幅度上升。公司判断利洪公司的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因而进行计提减值准备8375.60万元。
对于这次火灾,宏达新材在2012年11月13日的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28日与新安股份就利洪公司股权收购事宜签署了《股权收购(转让)意向书》,宏达新材拟向新安股份转让利洪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宏达新材之前的公告,利洪公司注册资本2.05亿元,注册地为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硅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利洪公司2012年末总资产13.5亿元,净资产6.1亿元,2012年利洪公司营业收入3.01亿元,净利润-0.42亿元。
宏达新材称,火灾之后利洪公司至今未进行生产开车,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巨大损失。公司出售利洪公司的股权,可以优化财务状况,对宏达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业内人士称,上半年近1亿元的亏损对上市公司来说影响很大,但由火灾所引发的损失最终会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赔付。而由于这部分资产目前正在与另一家上市公司进行谈判,如果这桩交易最终能够顺利完成,那么计提的减值准备将被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收益所抵消,因而这部分计提对宏达新材并不构成最终的损失。
(编辑:李燕华)
作者:陈晶泽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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