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证券报 2013年7月16日
证监会主席肖钢15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板制度安排,优化创业板准入标准,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形成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方式。
二是加紧落实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三是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是抓紧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细则,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支持中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
五是稳步推进商品期货品种创新,为中小微企业管理风险、发现价格提供有效工具。
六是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务实、有序探索创新,开展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专业、便利的金融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就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情况,肖钢介绍了以下几大方面。首先,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加快发展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二是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从北京中关村扩大至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三是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对非上市中小企业非公开发行债券采用备案制,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其次,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承销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如,近期东方证券公司对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为支持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融资进行了有益尝试。支持期货公司创新风险管理工具,重点引导中小微农业企业通过农产品期货开展合作套保、定价服务、仓单服务等期现结合业务,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拓宽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范围,截至2013年6月底,共批准41只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的基金,规模达到291.9亿元。
此外,2001年以来,证监会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分6批累计取消136项行政审批项目,为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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