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券商资管通道业务监管进一步收紧。
7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文件关于《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旨在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通道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通知》明确了证券公司开展银证合作定向业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是分公司、营业部等不具备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主体,变向独立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二是开展资金池业务;三是委托资金的投向超出国家允许的范围;四是进行利益输送。
《通知》要求,为避免证券公司对合作银行选择不慎带来的风险,《通知》规定了合作机构至少应符合的条件: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有效;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规模不低于30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最近一年未因经营管理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未出现显著恶化、丧失清偿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已经与不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了定向业务的,应当在到期时终止。
2012年5月全国券商创新大会召开之后,券商资管依靠通道业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统计显示,2013年6月底券商资管规模超过3.5万亿元,而更早之前,据基金业协会数据统计,基金公司公募和非公募资产合计为3.49万亿元,券商资管在今年6月实现了对基金公司总规模的超越。
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撰的《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2012年证券行业资产管理业务的净收益率仅为1.55‰。这与行业80%以上的业务均为银行的通道业务不无关联。2012年,涉及银证合作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增速达到571.7%;而能体现券商资产配置和管理能力的集合理财产品,增幅却仅为36.6%。
2013年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表示,2013年要扎实推进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应更加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升主动投资、主动管理、自主设计产品的能力,加快改变主要依靠通道业务进行扩张的模式,努力实现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差异化竞争,尤其要注意控制通道业务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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