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农业银行23日宣布出台《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中国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首次针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出台专项信贷管理办法。
23日,农行三农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有多个“创新点”:根据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融资需求特点,《办法》提高了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客户经营现金流的特点设定了更加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约期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针对农村地区担保难的问题,《办法》创新了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担保方式,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这位负责人表示,农行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和融资需求特点率先出台了专项贷款管理办法,不但有利于降低贷款管理成本,也可控制贷款风险,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农行已支持专业大户125万户,贷款余额达960亿元人民币;支持家庭农场2443家,贷款余额达24亿元人民币。
为有效防控风险,《办法》进一步要求加强贷款用途和销售收入资金监管,防止将贷款挪用到农业生产经营之外的用途,对于“公司+农户”方式下的贷款实行资金封闭运行。同时《办法》还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在调查、审查、审批以及贷后管理中的特点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确保风险可控。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将从事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明确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未来支撑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力量。
根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末,中国共有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270多万户,覆盖了粮食种植、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机服务、经纪服务等农业生产服务的全产业链。在农业部确定的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和服务试点的33个省区,目前共有家庭农场6670余家,主要集中于中东部政策配套较好、家庭农场发展较早的上海、湖北、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家庭农场仍以种植业为主。
据了解,农业银行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其他支持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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