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7月28日电近期,随着反垄断调查范围扩大至洋奶粉、瑞典包装巨头利乐公司,进口汽车的问题引发关注。一些专家再度建议,对进口汽车进行反垄断调查,对于限制竞争的价格操纵行为进行查处。
进口车税率拆解
在加拿大工作的瞿某不久前从北美购置了
一辆排量为3.0T的新款奥迪Q7,花了7.8万加元,约合人民币46万元。日前他回到国内,看到同一款的进口汽车,该车价格“大幅优惠之后”还超过了100万元。“同样的汽车在美国市场大概只卖6万多美元,算起来只有中国的三分之一。”瞿某说。
不仅是奥迪。一位进口汽车经销商介绍,进口奔驰350汽车在中国内地的报价为139.8万元,而海外零售价在56万元左右。此外,如陆虎牌在中国内地报价为118万多元,而海外仅合人民币30多万元;宝马X5在中国内地报价为88万多元,而海外仅合人民币30多万元。
同一款式汽车,差价为何如此巨大?许多年来,国外汽车厂商的解释一直是,中国进口汽车税额高导致了售价提高。
“进口汽车需要缴纳三种税,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按照中国的税率,排量超过4.0升的进口车按税额最高一档征收,完税后价格增加一倍左右;但绝大多数进口汽车没有到这个排量,纳税低于这一税率。”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说。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建军说,进口车涉嫌垄断的一大表现是,销售价格居高不下,厂商利润“明显超过全球平均水平”。
据上海外高桥汽车市场总裁张敏分析:“对于大排量豪华车,中国征税额确实比较高,但也不可能有三倍的差价。”
他说,某些外国汽车进入中国的到岸价已经加价,先将巨额利润留在了境外;其次是完税以后,还要加上外国汽车厂在中国公司的利润;另外,还有中国经销商的利润,这些费用最后都要由中国消费者承担。
“大体而言,外国汽车厂在中国内地销售高档车的利润高于国际平均30%左右,没有市场垄断,哪来的如此暴利?”饶达如是说。
单一的4S店渠道
不仅在销售环节,而且售后维修、保养环节,进口汽车也被指是高度垄断的。“比如零配件供应,也由国外汽车厂商高度控制,只能在4S店销售,价格翻了好几倍。又比如,汽车补漆在普通修车厂只要几百元,到了4S店就要两三千元。”饶达说。
百联汽车公司副总经理王仕龙说:“现在中国每卖18台车,就有一台进口车,而由于涉嫌垄断,外商在华销售一辆进口汽车的平均利润,几乎等于十辆国产汽车。”
上海市商务委机电处处长臧新兴认为,除了市场需求旺盛导致价格坚挺,另一原因是,国外厂商不当利用了中国内地某些法规的“保护”。
他介绍,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口汽车大量涌入,为了规范内地汽车市场,2005年出台了《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进口汽车流通经销服务领域普遍实施4S店为基础的单一模式。
“一些国外厂商滥用这一法规条款,通过境外总经销商对包括定价权、零部件供应、售后服务等进行控制,造成进口汽车售价、配件维修价格十分昂贵。”臧新兴说。
沈建军说,在国外,一个汽车品牌有很多经销商来经营,而在中国内地,从汽车销售到零配件服务,只有单一的4S店渠道,因而从产品定价、零配件分拨、商务政策全是国外厂商说了算,很容易形成纵向垄断。
利润“批零倒挂”
分析人士指出,单一经销服务渠道,造成资源浪费。按照外方规定,进口汽车销售包括经营4S店,不但需要巨额投资、大量人力,还要占用大量土地。
一般而言,一家4S店至少要占地10亩,一些高端品牌如奔驰、宝马,需要占地17亩以上,如今国外汽车品牌已经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扩张,少的几十家店,多的几百家。
所有的经营风险皆由国内企业承担。有的4S店人士反映,国外汽车厂商不顾市场承受能力,一味地向经销商压库存,甚至把国外滞销车型投放到中国市场,一些经销商不堪重负,出现亏损。
“国外厂家为了控制市场价格,设置最低限价,经销商一旦突破,就会受到处罚,显然涉嫌价格垄断。”张敏说。
一位进口汽车销售企业负责人说:“目前进口汽车经销商利润普遍在10%以下,而国外总经销商至少20%以上,这种批零利润倒挂的现象,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情况。”
臧新兴等业内人士呼吁,尽快调整现行《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
专家建议,对进口汽车进行反垄断调查,对于限制竞争的价格操纵行为进行查处。
纵向垄断
不同于人们熟知的横向垄断,纵向垄断并不涉及串通定价、划分市场等行为。简单点说,横向垄断调查的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纵向垄断调查的是具有买卖关系的经营者。
针对纵向垄断,中国《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反垄断专家普遍认为,纵向价格垄断很难认定,规定转售价格,本身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并不违法;纵向垄断的认定,要看相关企业是否有包括市场份额在内的支配力;要考虑其在进行价格体系维护时,单纯考虑多赚钱,还是出于效率的综合考虑,比如品牌建设等;另外,如果换做“代理”模式,而不是“经销”模式,这种价格维护就合法了。所以,不仅纵向垄断行为难认定,由纵向垄断带来的收益也难认定。
此前,洋奶粉也被指纵向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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