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广东保监局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开出罚单,因其没有在犹豫期内以信函或会见形式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并取得投保人的签名回执。
广东保监局公告显示,2011年9月13日,梁玉梅在建设银行遂溪支行投保了一份新华人寿的“红双喜盈宝通两全保险”,2011年9月13日签收了合同送达回执。在2011年9月15日新华人寿总公司对梁玉梅的首次回访中,梁玉梅表示不太清楚是否收到保险合同。新华人寿总公司下发问题件给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新华广东分公司于9月16日将该问题件发至湛江中心支公司处理。支公司于9月28日向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反馈客户已收到合同。9月29日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对梁玉梅进行了二次回访。
湛江中心支公司在2011年9月16日收到上级公司转来的问题件后,没有在犹豫期内以信函或会见形式对投保人梁玉梅进行回访并取得投保人的签名回执,广东保监局决定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总经理甘林给予警告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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