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下半年中国可能会力推城镇化建设,而“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内容,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关键。解决了农村土地问题,也以加速推进城市化,提振消费需求,又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农村土地制度如何改革?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推进农村土地私有化,因为中国在历史悠久的传统社会中,土地就归私人所有,而且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也是实行土地私有的制度。近日,也有消息称,世界银行建议中国农村土地私有化。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中国基本的政治制度与宪法。根据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土地私有化在中国现阶段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
改革应该另有出路。如果不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不进行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的发展潜力难以尽情释放。在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趋势下,必须明确产权并推动土地的流转,而且这一过程必须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在中国城市,尽管土地为国家所有,但私人住宅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并能自由的转让个人房屋。包括宅基地和耕地在内的农村土地也应该可以自由流转,并让农民从中受益。但是,在农村,农民无法在法律保护下流转土地。
中国因此启动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验。早在2008年,成都成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改革重点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开展农村房屋产权流转试点。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是确权,依法确权是有序流转的基础。这次改革试点的核心是“确权颁证,还权赋能”。即明确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属于农户,并拥有对土地出借、出租、出售、抵押、质押等权能。这项改革目前进展顺利并且其经验受到各地的关注和学习。
事实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要求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下,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今年3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常熟古里镇田娘农场考察,看到土地流转后能规模、机械化种植,并提高了产量收入后说,“土地也能产黄金”,并且指出,家庭农场、股份合作、专业合作等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它代表着一个大方向。习近平主席7月22日在武汉调研时则要求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等。
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事实上已经找到了方案,只是各地改革的进展步伐不一。鉴于中国推动“城镇化”工作的紧迫性,各地应该积极的推进确权颁证工作,尽快激发农业规模化生产以及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动能,为中国经济增长增加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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