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欧阳晓红
“取消预定利率上限对中国寿险业的业务增长和业绩表现影响有限,”标准普尔信用分析师黄如白表示,“因为近期的改革仅涉及非分红业务(万能险除外),这一业务规模占比不大,目前以保费收入计在市场所占比例仅为10%左右。”
中国保监会近期宣布,从2013年8月5日起,对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时取消2.5%的预定利率上限,但对分红型和万能型寿险产品保持利率上限不变。
对此,标准普尔评级服务(简称“标普”)认为,中国最近启动的人寿保险定价改革是朝着行业长期可持续增长及提高自律水平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本次价格调整对中国寿险业信用状况的影响有限。
如果对定价和准备金计提的管制进一步放松,扩展至包括分红型和万能型寿险产品在内的关键产品,则对保险公司的表现将产生显著影响。这可能改变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并提升行业整合的可能性。分红型和万能型产品约占寿险行业总保费收入的80%以上。
黄如白表示:“尽管定价利率可能的上升会导致价格下降,但预计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平均定价不会大幅下降,寿险业的整体盈利能力不会受到显著影响。”定价利率不会大幅高出3.5%。保监会对此类产品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设定3.5%的上限。此外,如果保险公司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定价利率高于3.5%,除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的要求之外,还需要获得监管批准。标普预计大多数保险公司(特别是大型或上市保险公司)对定价将维持相对审慎的态度。但不排除部分保险公司可能在定价上采取更为激进的态度。
标普预计,行业的产品结构在未来两年内不会因为此项改革发生明显变动。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在行业总保费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小。同时,定价利率放开不会显著影响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规模。由于监管层降低了对该项业务最低资本要求计算中的风险因子,保险公司提供此类产品的空间和动力得到提升,因此这一业务的收入有上升的可能。但中国的保单持有人更青睐投资收益偏高的分红型产品。整体来看,这一轮的定价改革不会在未来一至两年内导致整体保费收入显著增长。
标普还预计,取消预定利率上限对整体退保率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因为新保单的定价较低,最近几年出售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的退保率在2013年可能小幅增加,但这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整体表现。部分取消管制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首年保费收入所占比例较小,2012年在总保费收入中的比例不到5%。
作者:欧阳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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