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8月2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牵头,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值得关注的是,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央行行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央行,承担金融监管协调日常工作。
“高层非常重视金融监管协调制度化安排,马凯副总理亲自批示的。”8月20日,一位监管机构人员告诉记者。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已昭示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的重要性。早在2010年,为准备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国务院便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列入15项重大金融课题之列。近年来,建立一个银、证、保三大监管机构之上的超级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声音也屡屡传出。
不过,新出炉的联席会议制度显示,中国“一行三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不会有根本性改变。“联席会议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联席会议将负起六大协调职责: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意味着,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诸如跨行业、跨金融市场业务创新或监管套利;监管标准不统一;第三方理财、P2P等非金融企业从事金融业务诸多监管空白地带,有望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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