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
昨日获悉,除上海保监局已介入调查之外,由于涉及个别银行,上海银监局也已启动风险排查程序。
泛鑫事件发生之后,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拉响风险排查警报。在保监会上周紧急下发的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通知中,依赖银行邮政网点销售的保险中介业
务是此次排查的重点之一。
对于是否有银行牵涉泛鑫事件,上海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泛鑫涉嫌擅自销售自制固定收益理财协议一事,为有效防范风险传染,上海银监局已在第一时间要求在沪主要中资银行就是否存在推介或销售泛鑫产品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据各银行初步排查,在沪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了监管部门有关理财产品代销业务的风险监管要求和规定,各银行未与泛鑫这类非法销售理财产品的中介机构建立代理销售关系,未发现通过银行柜面销售泛鑫理财产品。
但银监局方面透露,个别银行确实在排查中发现,有极个别银行客户经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关银行正在进一步核实,并按其销售人员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之中。“我局将对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调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监管措施。”该负责人表示,上海银监局始终督促在沪银行加强银行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私售或推介各类未经银行批准的理财产品,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据知情人士透露,就在陈怡被押解回国的第二天(8月20日)下午,上海保监局再次召集相关保险公司进行闭门会议,相关风险排查工作仍将继续展开。对于陈怡跑路的动机及携款数目,仍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确认。
不过,随着调查及采访的深入,泛鑫背后复杂而交错的理财运作模式,也被抽丝剥茧地推向“台前”。一方面,泛鑫以稳定的高回报为诱饵销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另一方面,泛鑫则销售相关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
但关键问题在于,泛鑫将此两种模式进行“捆绑”或“偷梁换柱”。即一种情况是,泛鑫将理财产品的资金用于购买保险产品,而客户毫不知情;第二种情况是,在告知客户的情况下,泛鑫与客户签署两份合同(保险合同和理财合同),并告知客户第二年可以帮助其私下完成保单转让,实现快速套现;第三种情况是,泛鑫将保险公司支付的高额佣金(通常为首年保费的100%至120%),利用其掌握的客户个人信息或者假身份再去进行投保,循环获取高额佣金。
“泛鑫的运作模式可能还不止以上三种。”知情人士分析称,但无论是哪种模式,都存在“伪造保险合同订立和存续要件”之嫌,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除泛鑫之外,浙江还有两家保险代理公司可能也与陈怡有关,由其本人和他人实际控股。“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进行排查,由于浙江这两家保险代理公司成立时间并不长,实际影响可能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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