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8月21日讯 光大证券(601788)周三晚间公告称,其2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证监局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根据该《决定》,光大证券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11月18
日期间,暂停公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应及时向上海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据媒体稍早报道,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因在业务活动中出现重大风险事故(“8·16事件”),已被公司暂停职务,协助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光大证券周三连续第二日大幅下跌,收盘报10.27元,跌5.87%。 (全景网/雷震)
https://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08-21/601788_20130822_2.pdf
作者: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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