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刘明俊律师做客《经济热点面对面》,就“8.16事件”中光大证券可能涉及到违规操作发表看法。刘明俊律师表示:“光大证券‘8.16事件’至少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三个层面的法律问题”。
特殊时间+特殊身
份+不审慎陈述 已误导投资者8月16日中午,光大证券董秘梅键对媒体表示自营盘70亿元乌龙纯属子虚乌有。事后,在媒体追问为何不先向公司核实时,梅健则以因为是吃饭时间,媒体朋友问的不是正式采访来开脱。
对此,刘明俊律师表示,就信息披露来说,本身70亿乌龙交易是不是客观存在的?确实客观存在,但是他对媒体否认这件事,说是子虚乌有,这个确实是跟事实不符,这个就是虚假陈述的情况。
就梅键事后的解释来看,刘明俊律师业认为这个理由站不住脚。他表示:“第一,梅键他的个人的职务身份,他是董事会秘书,一般情况下董事会秘书他是对外信息发布的通道,第二个问题就是关键是这个时间点的问题,那么上午发生了这么大一个交易,整个市场都在关注这个事情,查找这个事情的原因。这个时候光大证券作为事件的当事方,任何一个信息发布应该是审慎的,用严谨的态度来处理。”
假如说确实是不知道什么情况,可以退一步,完全可以跟公司核实一下,或者回头再答复,不能直接说没有这样的情况。客观情况是,董秘的这个表态直接的,后面的交易也看到了,实际上是很大程度上误导了投资者,下面很多人跟进,觉得没有问题那就跟进吧,大盘涨起来了大家都跟进,最后导致大家全被套。
即使是真“乌龙” 光大证券反手做空仍涉嫌内幕交易
对于光大证券的反手做空是否属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刘明俊律师表示,光大整个事情可以分成两个层面来看。
第一个层面,如果说上午70亿的交易量确实是乌龙,那么光大在70亿交易里可能也是受损害的一方。70亿导致市场的波动,不是光大他自己主动追求的情况。那么在乌龙信息正式公布之前,光大是唯一知情人,这个时候为了所谓的止损,反手做空的行为,实际上已经利用内幕消息,止损也是内幕消息的行为结果之一,不管盈利还是止损,根据相关的证券法规都是内幕交易的结果之一。
第二个层面,如果上午70亿的交易不是乌龙,最后经过调查结果认定它不是一个系统漏洞或者是其他的因素,它纯粹就是人为因素的结果,那么上午70亿和下午的做空交易,整体上它都构成操作市场,上午把股价拉上去,下午拉下来,整体构成操纵市场的行为。
最后刘明俊律师总结道:“这个问题最终取决于证监会调查的结论。那么就目前我们看到,证监会的新闻发布会,已经通报初步的结论是认为没有人为因素,只是技术漏洞的问题。那么我觉得既使是这一条成立的话,下午做空行为仍然涉嫌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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