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中国政府公开预决算自上而下向纵深推进。财政部日前发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县级以上政府,2015年前向社会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8月21日,财政部网站刊登“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全文,披露了上述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7月曾发文提出,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此次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在全面公开省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对2013年推动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出部署。
根据通知,各省应于2015年之前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在内的公开工作。
公开工作的具体时间表为:2013年,各省应至少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所选地区应至少达到省内同级政府数量的50%。通知要求,原则上县级地区应从所选地市级地区中优先选取,有条件的省可扩大选取地区范围。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政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各部门是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
此外,通知要求,各省内开展相关工作的时间应保持一致,每年集中时间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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