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7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于2012年7月至9月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中心支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存在违法行为: 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虚列宣传费、办公用品费、会议费、差旅费,实际用于团队运营费用、展业费、业务招待等用途;通过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支付手续费。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认为,国寿财险保定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给予国寿财险保定中支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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