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尚未公布,但市场普遍期待,自贸区可以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先行先试。对外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有条件基本完成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
8月28日举行的“中国对外开放转型与金融政策调整”沙龙上,丁志杰表示,虽然大家都很关注一些法律法规的暂停实行,以及对外资从审批制到备案管理的转变,“但更重要的要看到自贸区是未来走出去的一个释放的窗口,这种走出去包括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推进。”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本周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在试验区内,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此前,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徐权曾表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金融方面的先行先试将是重中之重,包括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离岸金融等。
丁志杰表示,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和更深层次融入全球化的制度基础,可以使中国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根本性变革。
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丁志杰表示,未来一段时间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点,是放松、取消对境内机构、企业、个人持有海外资产的管制,改变过去宽进严出的模式。
由于外汇短缺,中国长期实行宽进严出的外汇管理体制,对资本流入限制少,对资本流出尤其是境内居民的资本流出限制严格。
丁志杰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自贸区内实施资本项目可兑换,其中包括直接对外投资要放开,个人直接到海外投资要放开,以及在上海引入一个国内投资国际市场的支撑平台。“允许中国机构、企业和个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可以出去配置,也可以把资产拿进来配置。”
对于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丁志杰表示,要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转变到“负面清单”(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
随着可兑换的推进,资本流动大进大出、逆转等潜在风险加大,潜在风险变成现实风险的可能性也加大。但是丁志杰表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大。而且如果在人民币离岸中心的状况下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可能也会减少风险。
(编辑:余佳莹)
作者:胥会云 蔡锟淏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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