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史进峰 北京报道
8月28日,来自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消息,国务院决定,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值得关注的是,此番国务院明确提出,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这为解决中国资产证券化长期流动性不足难题打开了一道窗口。
据央行统计,截至2013年6月末,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了896亿元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2005-2008年共有11家金融机构发行共计17单、总规模达667亿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此番,新一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如下特点:一是试点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加快银行资金周转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第三,试点资产将进一步扩大,即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用于“三农”、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
不过,国务院重申,风险较大的资产不纳入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这意味着资产证券化向过剩产能、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放开的可能性较小。
过去五年,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停滞不前存在诸多体制性弊端。
“关键是要加大二级市场的建设力度。”一位股份行风险总监告诉记者,由于二级市场不发达,先前发行的几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只能在银行间互相持有。“资产证券化产品要避免银行之间互相买来买去,要逐步引入保险机构、社保基金等投资者。”
“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下,信贷资产证券化面临多头监管的局面。之前,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的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有望发挥正向作用,此番国务院也表示,应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产品标准和监管规则,加强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本报记者最新了解,目前除了银监会正在酝酿新一轮约2000亿规模的试点,根据“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的要求,在“2.5万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担纲重任的国开行或将额外分得约1000亿的ABS额度支持国家政策性项目的信贷支持。
(本报记者王冠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史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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