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13年的寿险产品预定利率“2.5%”天花板正式破冰,建信人寿昨日推出首款出单的费改产品。
多家保险公司推出首批费改产品在本周陆续登场,其降价幅度如市场预期,能达到20%左右。在降价的同时,亦有保险公司尝试在营销员佣金上给予倾斜,推动营销员推动费改新产品的热情。以建信人寿为例,其新推产品10年期和15年期期缴产品能将营销员首年佣金从30%提高至36%。尽管调幅不算高,但亦打破了此前保监会“35%”的首年佣金水平。
而目前多家中大型寿险公司亦在积极准备改造升级原有产品或创新产品。
监管层方面则对费改产品的工作非常重视。南都记者获悉,广东保监局要求各家公司在当月5日前提交有关报告。
首批产品本周陆续登场
在8月5日实施寿险行业费率改革政策后,首批产品在本周陆续登场。这类产品均是自费率市场化改革新政后推出的首批采用新预定利率设计的保险产品,多数预定利率达到3.5%。
昨日,建信人寿的一款两全保险正式在其个销渠道及银行渠道全面上市。这款产品保障期限至100周岁,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最低保险金额1万元,提供身故或全残给付,每3年一次的生存金给付,生命末期给付及后期保费豁免,并可附加健康、意外等各类附加险。
该款产品的让利空间与市场预期基本一致。该产品按照3.5%预定利率设计,与相同保险利益、以2.5%预定利率设计的产品相比,保费根据投保年龄和缴费期间有不同程度的优惠:0至5岁的男性以及0至10岁的女性,采用趸缴方式,保费降低26%;除以上情形外的其他投保情形保费降低的幅度在7%到26%之间。
在降幅方面,建信人寿产品市场部总经理许军盛表示,不管利率怎么放开,最终保险公司设定的利率还是要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
事实上,这是建信人寿的一次试水。南都记者从建信人寿个险负责人处获悉,此前两全保险占其个销渠道的比重仅为3%,而占其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比重仅为0 .1%。“分红险依然是寿险市场的主打产品。而这批费改产品的品种均属保费规模不大的寿险产品品种。”总部在华南的寿企高管对南都记者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家保险公司的费改产品类型都不同,尚无可比性。
与此同时,中英人寿按照新预定利率设计的首款保障型产品“康佑一生长期疾病保险”也已经上市亮相,同样是一款以3.5%为定价利率的产品。光大永明人寿、国华人寿等也表示首批费率市场化后开发的新产品即将上市。
而第二批费改产品,或将出现年金产品的身影,这将是各类普通寿险产品中预期降幅最大的产品。据建信人寿总裁赵富高表示,目前建信人寿已开发并完成报备终身年金保险,并将继续报备重疾类产品。据测算,这款年金产品与原预定利率设计的相同保险利益的年金产品降价幅度在28%到40%之间。
营销员佣金提高
在投保人可享受一定的保费优惠的同时,建信人寿的首款费改产品亦提高了营销员的佣金水平。
南都记者了解到,以10年和15年期缴的产品为例,营销员的首年佣金比例较同类参考产品同比增长了20%,由此前的30%提高至36%。
曾参加保监会费改会议的寿险资深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原来保监会对寿险产品的首年佣金进行限制,曾经规定不超过35%,而纯保障型不超过45%。”该位寿险资深人士表示,尽管建信人寿的首年佣金比例微超35%,对营销员佣金收入增长不算太大,但在事实上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与此同时,根据直接佣金和间接拥佣金的内在关系,直接佣金提高,而间接佣金亦将同比提高。“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间有一个比例。间接佣金包括营业部的各类补贴、津贴等福利。若首年佣金提高了20%,管理津贴等亦相应提高20%。”
从上述关系来看,建信此款费改产品对佣金水平的让利,可提高营销员的热情,从而推动产能。不过,建信人寿的佣金让利覆盖人群并不大。
大型寿险或升级原产品
在多家中小型寿险积极试水费改产品并尝试提高营销员收入的同时,大型寿险亦在积极准备,且有意改造升级原有产品。
人保寿险副总裁王慧轩前日在2013年中期业绩会上表示,费率市场化改革后,人保寿险将在近期陆续推出新政策后的产品,一部分已经在监管部门进行报备,还有一部分正在研究设计当中。他指出,一是将原有热销产品进行改造升级,按照新的费率,重新确定,另一方面,进行产品创新。而南都记者亦从业内获悉,阳光人寿等寿险业跟人保寿险一样,希望改造出对行业影响较大的新产品。
建信人寿相关高层对南都记者表示,大型寿企多为上市公司,普通人身险的比重亦较大,若贸然推出费改产品,对已发行同类产品的影响会很大,将遇到退保等问题。
这种担心并非偶然。中国保监会在8月中下旬曾给各地保监局和保险公司发放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据《通知》要求,截至2013年年底,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各保监局应按月将本公司、本辖区内改革进展情况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保监会。
据悉,各地保监会亦将采取监管措施,密切关注费率政策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做好以下工作材料的报送工作。多地保监局要求,在每月5日前,报送费率改革实施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普通型人身险产品销售情况,在售普通型人身险产品停售、退保、转保等有关情况,总公司和省分公司出台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具体配套措施等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公司在落实费率政策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有关建议等。
“保监会很重视,从短期来看,这类费改产对寿险行业的影响不会太大,但长期来说,对行业的整体影响是积极的。”上述资深寿险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复旦大学保险系教授徐文虎亦认为,“费率有弹性,才能把寿险市场激活。预定利率从2 .5%到3 .5%,现在还不能说已经实现市场化,这还远远不够,只是一个起步,一个市场化的、转型发展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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