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环保局出台计划,包括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征收交通拥堵费、落实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等,以实现清洁城市空气的目标。还确定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不超过600万,以及外埠车辆入六环必须办理进京证等。
面对城市车辆拥堵难题以及与之相关的城市大气污染,相关部门近年来不断祭出以“限”字为基调的各种措施,如限行、限号、限进入等等,但这些行政主导的措施一是实施效果存疑,交通堵塞未必有所缓解,二是伴随着其他代价,如自由交易权受损、外地户籍人口和外地车辆受歧视等等,因而遭遇了很多质疑。与这些简单限制性的行政性命令相比,征收交通拥堵费、对停车费实行区别定价等以价格手段影响人们行为的措施,也许更具灵活性,也更容易找到国际上的例证,但也需要考虑中国现实,尤其是受价格机制影响很弱的庞大的公车队伍,以及具有公共资源属性的道路权利分配的公平性。
的确,近年来城市居民车辆拥有量的提升加剧了道路压力,但追求更加方便快捷的出行和提高生活品质是人们的正常需求,应该得到正确的导引。不能以“刻舟求剑”的静止心态看待道路空间与居民驾车需求之间的矛盾,也不能让不拥有政府内部特殊福利的普通居民独自承担大城市“治堵”的成本。如果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改善的步伐,无论是在空间扩充还是规划合理化方面,都能追赶城市车辆增多的步伐,拥堵问题能得到很大缓解。
但现在很多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仍存在大量“欠账”,离充分达到方便、快捷、便民的水平还有很大距离,而这一距离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改善规划、提高空间利用效率等方式来弥补的。为什么很多城市为环保目的而提倡的“公交出行”应者寥寥,不是因为人们缺乏环保意识,而是因为依靠公共交通所付出的时间和心理烦躁成本太高,而私家车和出租车出行的金钱成本或许高一些,但能抵过所浪费的时间。
北京市表示研究交通新政的目标是到2017年前使北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使重污染天数较大幅度减少,PM2.5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治污亦人之所欲,便捷出行亦人之所欲,而二者本来可以得兼,并非为了治污就一定要实行交通限制。只要能增加硬件投入和实施更科学的规划,就能让人们的出行变得既“绿色”又低成本,到时人们自然会减少私家车的使用,减少汽车尾气。即使在短期和局部有矛盾,也应考虑人们愿意为换取干净空气付出多少成本,不是以无限的环保目标换取其他目标的牺牲。
征收拥堵费等方式虽然存在于伦敦等城市,但应看到其前提是充分挖掘了改善交通资源的潜力而仍不能完全解决拥堵问题,于是不得已而采取收费分配方式。中国要在这方面“与国际接轨”也应首先穷尽其他成本更低的选择,并遵守严格的论证和听证程序,允许公众以提出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监督,以免本意或许良好的“治堵”异化为对老百姓的“增负”。
作者: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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