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张威 发自北京
近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下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主体信用等级至AA、调整评级展望至负面,但其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项等级仍被维持在A-1等级。
因光大证券深陷“8·16”事件,
中诚信此前曾于2013年8月19日将光大证券的AAA主体信用等级、光大证券2013年第三期、第三期和第五期短期融资券的A-1债项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中诚信认为,光大证券8月16日的异常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
某高级债券分析师昨日 (9月4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光大证券主体信用等级由AAA调至AA,调降程度已经很大,主要是对5.23亿元罚金的反应。
将评级展望降至负面
据媒体报道,光大证券在8月16日上午错误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人民币,实际成交72.7亿元,集中买单促使大盘出现异动,沪综指瞬间暴涨逾5%。当日,该公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
光大证券在今年半年报中,对该事件当日盯市损失、可能造成的财务影响、流动性管理及措施进行了说明,其中公司“8·16”事件交易的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94亿元。
中诚信认为,“8·16”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所受处罚、业务限制和可能来自投资者的民事诉讼或赔偿诉求,将给其经营和财务等带来重大影响。
中诚信称,该事件及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的负面冲击已经并在相当时期内还将会对光大证券的品牌声誉、市场形象、业务资质、员工情绪造成负面影响。中诚信将光大证券的主体信用等级从AAA下调至AA;同时,由于光大证券主体信用状况未来仍面临相关不利因素和不确定性,中诚信将光大证券的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上述债券分析师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将光大证券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的主要原因是,光大证券未来赔偿额度不确定,如果赔偿额度超过处罚金,主体信用面临再被下调的危险。
8月30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8·16”事件的查处情况,证监会表示,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短期融资券等级未变
与此同时,中诚信表示,鉴于“8.16”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已加大资产处理力度,以提前备付短期融资券偿付资金,并已于2013年8月20日按期兑付了第三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25.24亿元,故决定维持光大证券预定于2013年9月2日到期的第四期和预定于9月17日到期的第五期短期融资券的债项等级为A-1。
上述债券分析师表示,即使光大证券再被调级也不会低于AA-,毕竟光大证券的资本金充足,有盈利增长点。此次事件削弱了光大证券的实力,但不至于“资不抵债”。
证监会上周对光大证券开出中国证券史上最大一笔罚单,光大证券因内幕交易、信息误导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5.23亿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等处罚。此外,光大证券除固定收益外的证券自营业务被停止,新业务亦暂停审批。
作者: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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