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银监会今日也发布消息称,于近日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37号,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1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企业金融服务。除了“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之外,银监会在《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辖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该项指标不影响当年的监管评级。”银监会在继续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正向激励中称。
《指导意见》还首次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3项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并按月进行监测、考核和通报。银监会还要求,“两个不低于”目标和当年全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前提下,下一年度才能够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指导意见》还要求相关部门要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按月监测 、按季考核,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小微企业服务方式:例如为小微企业提供全面的综合性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审机制,探索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等。
在优化小微企业金融外部环境方面,《指导意见》称,要加强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增信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财政、税收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核销力度。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7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5%,较年初增加1.6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533.3亿元,比各项贷款增速高6.3个百分点,继续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全国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302.2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4.0%。
(编辑:付筱婧)
作者:李静瑕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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