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1月3日、4日,中华网、IT商业新闻网上出现名为《中石化女处长身陷非洲牛郎门”》、《中石化处长被非洲牛郎色诱了?》等内容,文中所指的女处长张女士以网站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索赔10万元。继续关注今天(6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时双方就是否构成侵权展开的交锋。庭审中,被告方强调,IT商业新闻网上的文章并没有写明原告张女士的姓名,不构成侵权。
第一被告代理律师:作为一个媒体,无论媒体对内容是否进行查实,只要社会上说有网友爆料,有传闻,媒体把它作为一种客观表述放在网站上,有何不妥?如果这种情况大家都说有问题,以后媒体还怎么报?
对此原告代理人给予反驳:
IT新闻网所指的新闻人物,具有一一对应性,毫无疑问原告收到了名誉的损害,标题和图片都具有实际的恶意,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所以这是它具有的明显过错。
中华网的经营者华网汇通公司强调,已经及时采取了措施:
第二被告代理律师:第二被告已经尽到了充分必要的论坛管理的责任和职责,原告主张并通知第二被告删帖,那么至今为止,原告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一通知已经送达到了第二被告,只是有一个公证书证明了发布的过程,并没有证明送达的过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对此事不知情的,也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之后被告获知了此案的相关信息,立即进行了删除。
对此,原告方也给予了反驳:
原告代理律师:中华网在收到通知以后,未经删除,未履行其36条第二款的责任,那么他应该承担影响扩大的责任。
原告认为被告网站具有明显的恶意和过错,对此被告方始终不认同。
第一被告代理律师:作为新闻媒体单位,发布这样的内容,本身不是原发者傅学胜,我们跟傅学胜就不认识,我们也不认识秦火火还是其他的传谣者,这些内容只是存在在网站上,却让网站承担比秦火火比傅学胜还重的赔偿义务,而且今天原告明确表态是在新闻媒体的从业过程中,只要做到遵守法律规定就可以了。如果存在报道内容不真实,接下来又有不追究发帖者的责任,只追究网站,所以造成一个现象就是,原告追究责任的人是转发者、是网站,直接责任人、真正要承担责任的人被他免责了。那法院在衡量赔偿数额上,一定要考虑这个问题。
因为需要补证以及对新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炮制“非洲牛郎门”这一谣言的傅学胜被警方拘捕,这是一些网络大谣们被查后,相关受害人名誉维权第一个开庭审理的案件,判决具有样板意义。(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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